为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近日,云南成立了云南省住房保障局,这在全国省区中属于首例。作为首个专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省级行政机关,云南省组建的住房保障局,将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起到统一管理的综合职能作用。
云南省住房保障局由三个处室组成,将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布局和可行性研究,全面掌握保障性住房的需求,负责全省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的工作计划,并协调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其中,住房保障建设计划处负责拟定并监督实施城镇住房发展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和备案,负责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住房保障政策指导处则负责城镇住房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和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建设,负责拟定和监督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受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举报、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审核工作。住房保障管理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售)、复核、退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各地保障性住房租金、销售价格的确定和实施。
与此同时,“十二五”时期,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1200亿元左右的建设资金,其中400亿元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其余的700多亿元建设资金需要借助各方融资平台。为了解决“十二五”时期云南省保障性住房的融资困难,省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正在按程序进行申报。
在日前举行的该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志勇介绍说,“十二五”期间,云南省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50万套(户)。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150万套,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100万户。力争通过5年努力,基本解决全省800万城乡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使城乡中低收入的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城镇25%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群众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的惠民政策。
保障房目标确定后,云南省多措施并举,积极筹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今年以来,云南省已争取并下达中央补助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67.7478亿元;省级财政安排下达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补助资金11.3763亿元。此外,各州市利用投融资平台,争取项目融资,已落实的信贷资金近120亿元。截至2011年11月底,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平均开工率达100%,完成投资200.2亿元,占总投资额的72.93%,提前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到年底前完成60%以上投资额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