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增节能建筑1707万平方米,可节约25万吨标准煤,累计建成节能建筑7006万平方米,占全区既有民用建筑总量的44.74%,对全区节能减排的贡献率达16.25%,建筑节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和生态移民三大工程为载体,全面启动农村建筑节能工作,建成农村建筑节能示范工程38万平方米、共7540户。同时,新建建筑全部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70.4%,中水回用率达18%;建成运行生活垃圾处理厂18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5%;城市照明以高压钠灯和节能灯为主,节电平均水平达30%以上。去年,全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比率为100%,银川市全面实施65%的节能标准,其他地级城市进行65%节能标准的试点示范工作。(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