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宁夏银川市建设局了解到,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打击拖欠行为,银川市决定对有拖欠行为的14家企业进行严惩。同时,银川市决定,对不具备解决拖欠能力的企业,将采取资产变现措施,筹措资金清欠工资。
据了解,宁夏台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汇丰祥商贸控股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分别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500万元和7500万元,涉及人数共计1800人,银川市建设局建议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注销两家企业的开发资质。北京城乡欣瑞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拖欠44名农民工工资161万元,被清出银川市建筑市场,同时银川市建设局建议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注销其在宁分公司。陕西大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拖欠200名农民工工资500万元、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拖欠24名农民工150万元,两家企业被责令停止在银6个月投标资格。此外,宁夏燕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被取消评先评优及政府项目代建资格。银川市昆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就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银川市建设部门出台新规:对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开发、施工、劳务企业,若不具备解决拖欠能力的,将采取资产变现措施,筹措资金进行清欠。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逐出银川市建筑市场,并建议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注销其资质。同时,银川市还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各施工企业的劳务分包作业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各劳务企业应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名册、工资表等台账,并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各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的劳务企业及劳务企业不签订用工合同情况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即对其资质进行降级或者注销处理。(新消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