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建设工程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通知要求,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19年11月1日以后到期的,统一延期至全省疫情解除后一个月,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实行“不来即享”。其中,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在申请资质延续时,其注册执业人员数量和个人业绩数量按国家规定标准的70%进行考核。
通知规定,省内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省外承揽的总承包任务达到15%以上,可直接申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范围内相应的二级增项专业承包资质。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可直接申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类专业或专项增项资质。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施工图时,除规定的消防特殊工程以外的房建市政项目,大型项目一审完成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中小型项目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取消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实行单项业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