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9个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6月30日。
据了解,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确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海南6个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截至目前,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已扩大至15个地区。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yabo在线官网(中国)官方网站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确定的试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并于每月末报送试点情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