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验收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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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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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的委托,我会上半年会同相关省市管理部门,先后共组织了四批专家对列入第六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山西、河南、陕西、湖北、安徽、江苏、山东等省市共21项工程进行了集中评审,其中13项被评为国内先进水平,6项被评为国内领先水平,2项被评为国际先进水平。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开展十多年来,为促进建筑业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管理创新发挥了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也为企业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搭建了很好的平台。纵观近几年来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在选项规模上、应用推广范围上和技术开发创新水平上都有了极大的提升,特别是在最近评审的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承建的“法门寺合十舍利塔”工程、南京大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承建的“将军集团济南卷烟厂‘十五’后期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等工程,都非常注重资料整理,真实有效可追溯,施工过程受控严格,组织严密精细,节能环保突出,技术创新项目多,不少获得了省级工法和国家专利。
     为了发挥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我会在去年新修订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中要求申报“鲁班奖”的工程首先应是在推广应用新技术、节能和环保方面成效突出并有所创新的工程,特别明确规定自2011年起,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也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新标准增加了科技的含量,这对进一步促进建筑业企业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而使建筑业企业争创示范工程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目前不少省市建筑业企业咨询申请将自己承建的较大型工程能够列入第七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我会拟于年底前召开一次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工作经验交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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