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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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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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以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建筑新技术,有力地推进了全省绿色建筑的发展。早在2007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文件要求十二层及以下住宅和有热水需求的宾馆饭店等公共建筑必须同步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之后该要求列入《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率先在全国省一级出台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强制性规定。2011年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设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必须采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技术。截止2011年底江苏省已有南京市、赣榆等4个省辖市、6个县(市)成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示范县(市)。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不断攀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良好成效:2006-2011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近1亿平方米,新建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比例由4.3%上升到21.7%;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约50兆瓦;全省确立了4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6个国家级示范县、58项国家级示范工程、300多项省级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在江苏建筑上的推广应用”获得2010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4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等媒体记者组成调研组,对江苏省以及南京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进行调研采访。

  调研组分别听取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及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参观调研了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域集中能源站采用江水源热泵加冰蓄冷技术供冷供热)、银城广场(地源热泵供热制冷系统)、江苏省建筑节能监管系统及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数据监测现场、高铁南京南站(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以及南京江宁区保障性住房天景山小区(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等项目。

  通过参观和调研采访,调研组对江苏省以及南京市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尤其是各媒体记者对江苏省及南京市在保障性住房项目要求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建设绿色建筑,提升低收入群体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的做法大加赞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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