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进入提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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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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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部举行的第7批城乡规划督察员(以下简称“督察员”)派遣仪式上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近日向鞍山、抚顺、阜新、齐齐哈尔、鸡西、鹤岗、伊春、温州、台州、威海、汕头、江门、惠州、中山14个城市派驻督察员,加强对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关部委代表、部有关司局负责人、22位新任督察员和13位督察组组长出席了会议。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派遣仪式以后,部派督察员进驻城市总数将达到103个,督察员总数达到116名,基本覆盖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这标志着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已经由试点发展到全面实施,开始进入全面提升效能的阶段。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围绕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督察效能,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制度优势,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依法实施,为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据了解,自2006年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先后分6批向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89个城市派驻了102名督察员。经过6年实践,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督察员通过列席会议、踏勘现场、调阅资料和卫星遥感核查等方式对城市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等核心资源进行监控,对有违法违规“苗头”行为的,发出督察建议书、意见书,督促地方进行整改。(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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