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建局规定建筑工程须预缴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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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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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贵阳市住建局获悉,在日前出台的《贵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还暂行规定》中,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须预缴专项基金,以确保建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规定比例。

  此外,凡有单体建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未达到80%的;墙体材料产品没有经过省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认定的等,不予返还或结算专项基金。(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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