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招投标迈入电子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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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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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发生权利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关键环节,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从2010年开始,沈阳市建委改革传统招投标运作和监管模式,引入信息网络技术,研制开发了融交易、信用、管理、监察于一体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用“机治”代替“人治”,开辟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新途径。

  沈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已成功实现网上招投标。作为招投标管理工作重要的一部分,网上“绿色招投标”模式逐渐成为招投标主流。

  据了解,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由电子化招投标门户网站体系、业务监管办公体系和网上开评标体系三个部分组成,设置了网上处置系统、信用管理系统、电子评标系统,将招投标业务流程纳入网络管理,招标人、投标人、监管部门等各方主体根据权限统一在一个平台上运作,形成了“前事未完,后事不办”的制约机制,使招投标每个环节都处于可控状态。

  传统招投标方式是由项目单位委托代理公司受理投标单位报名,制作招标文件和出售标书,个别项目容易在报名时间上对投标企业进行拖延,在招标文件中设立不合理的条件,使报名单位减少。

  网上处置系统打破了原有运作模式,实施网上报名,并将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合同条款等全部制成标准模版,同时由计算机统一标书售价,改变了以往由代理机构受理报名、标书编制不规范而导致的排斥潜在投标企业的问题,为符合相应资质条件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打开了一个通道,在实现充分竞争的同时,有效遏制了项目单位与代理机构串通、代理公司高价出售标书等弊端行为。

  此外,设置信用管理系统有效地遏制了个别企业弄虚作假,伪造文书参与投标或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陪标等问题。通过建立施工企业信息库、项目经理中标后自动锁定、实行自动雷同分析法等措施,增强了对虚假信息的识别能力,变了以往由管理人员查阅资料、审核资质而导致的误判企业基础信息问题,对弄虚作假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设置了一个关卡,在拒绝虚假招标的同时,也遏制了围标陪标和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电子评标系统建立了自动清标修正细微偏差、初步评审复核竞标条件、详细评价统一打分排序的程序,改变了以往由评标专家自行打分、人工计算而导致的误判候选企业排序问题,在提高评标活动科学性和评标效率的同时,不断压缩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空间,确保了整个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通过这些网上系统,投标人无需亲临现场就能完成投标报名、标书支付和下载、答疑澄清、开标等投标全过程。“投标人会有一个数字证书的密码锁,开标的时候,使用多方密码锁解密,使招投标活动更加安全可靠。”沈阳市建委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刘骞告诉记者。通过多种电子化手段,招投标过程实现了“机治”代替“人治”。

  沈阳市建委监察处处长李兆煦介绍说“通过推行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招投标各环节全部网上留痕,关键节点自动预警提醒,自动监控、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实现了全程控制,可以有效防止违规操作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因素对招投标活动的干扰,防止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不公正现象。”(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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