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构建城乡建筑“第五立面”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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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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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城乡建筑第五立面色彩设计指导意见》经省政府研究通过现开始实施执行,将力促全省城乡建筑“第五立面”成为大美青海靓丽的景观。

     城市第五立面指从空中俯瞰到的城乡整体意象,即城市形态、色彩、肌理、建筑屋顶等要素构成的整体环境。

     《指导意见》明确,将加强建筑形体与第五立面整体设计,大量性住宅建筑屋顶以简洁为主,大型和重要的公共建筑要突出个性与标志性。打破建筑空间仅由正方体和长方体组成的局限,低层、多层住宅宜采用平顶、缓坡屋顶,或平、坡结合;高层住宅建筑宜以平屋顶为主,做好屋顶的可识别性;公共建筑宜采用平屋顶、坡屋顶、局部收分和形体变化等形式反应建筑的整体风格。处于河谷、水边、山脚等景观用地的住宅和文化建筑宜采用坡顶;采用平顶时,应处理好建筑平顶的色彩,注意俯视形象效果。在建筑屋顶色彩控制方面,多层居住建筑坡屋顶色彩宜采用浅灰、驼色、米黄、灰绿、蓝灰、浅红等“灰调子”色彩,高层居住建筑屋顶主色调采用中性色,以米黄、浅绿、浅驼、浅黄等“灰调子”色彩为主。屋顶与立面色彩选择以墙面为基本色、屋顶为辅助色。

     据悉,为切实亮化城乡建筑第五立面,青海省将加强规划管理引导,强化对城乡大型公共建筑、大型片区、标志性建筑、重点地段建筑的风貌管理,对其建筑形式、色彩和建筑的第五立面,实行方案专项审查和规划专项审批制度。(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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