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理保障房建设工程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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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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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记者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南省今年彻底清理保障房建设监管盲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全部依法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以此加强对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据了解,河南省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和工程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仍有部分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没有依法全部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工程监管工作存在盲区和不规范行为,给工程质量安全留下大量隐患。

  河南省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全部依法纳入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不得以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城市新区及重点工程为由不接受依法管理。凡未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管理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施行政处罚,从源头上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要依法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保证工程建设依法、有序进行。河南省要求各地坚持做好工程项目联审联批制度,按照“集中审批、限期办结、协调推进”的原则,推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建立项目审批督办制度和审批进度反馈制度,做到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双保障。(商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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