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完成改企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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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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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作为北京市首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试点,日前完成改企,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成立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6月12 日举行了揭牌仪式。改制后,朱小地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宇任副董事长,徐全胜、张青任董事;徐全胜任总经理。
     成立于1949年的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1979年开始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试点,1980年实行自收自支,1988年获得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2年享有对外经营权,2009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3年成为北京市国资委监管企(事)业单位。
     2011年9月北京市发布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文件,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确定为推进分类事业单位改革的首批试点单位,正式启动转企改制工作。转企改制的主要方式是: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整体改制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接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和设计资质等,由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
      北京院现有职工2799人,离退休职工874人。年总收入从2004年的2亿多跃升至2011年的14.86亿元,累计设计收入54.48亿元,总收入59.08亿元,实现利润5.5亿元,上缴税金4.9亿元。60多年来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并完成了北京及全国各地许多重要的设计项目,贡献了不同时期的设计经典,如50年代象征新中国形象的人民大会堂、历史与革命博物馆;60~70年代体现我国自主科技实力的工人体育馆、北京饭店;80年代体现改革开放的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第11届亚运会场馆;90年代有完善国际大都市功能的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国际金融大厦;21世纪以来的国家大剧院、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国家体育馆、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奥林匹克公园国家会议中心、奥林匹克公园中心景观及下沉广场、中国石油大厦、北京电视中心、上海世博会项目等。
     北京院相关领导在发言中提出企业改制的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推动企业决策与执行的分离,努力形成科学决策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企业科学决策能力。
     通过转企改制,加快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和优秀人才的培养,提高设计原创能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做优做强企业,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通过转企改制,转变发展方式,在设计主业商业模式的创新上有所突破。以BIM技术在建筑设计中的运用为载体,创新商业模式,利用网络的无边界性、高度集成性、受众的广阔性以及资讯、信息的便捷高效性,在更广阔范围内整合全社会的资源,构建全球化的平台,推进企业国际化发展,打造国际设计高端品牌,跻身世界先进设计机构行列。
     通过转企改制,为下一步深化企业股份制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企业上市创造条件。积极通过横向整合、纵向延伸的方式,循序渐进发展设计产业链相关业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形成设计主业与相关业务相互关联、互相带动、共同发展的局面。增强企业内生增长动力,提升主业盈利能力和发展水平,实现建设卓越建筑设计企业的战略目标。(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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