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台建筑色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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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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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无锡市日前审议通过《无锡市市区建筑色彩管理办法》,对城市建筑外立面色彩主色调以及快速路、主次干道等基色调予以规范;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色彩,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的处罚。
  这次制定的建筑色彩管理办法是无锡市首个建筑色彩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涵盖市区范围内所有地域和全部建筑。办法规定,城市建筑外立面色彩主色调以暖色系、浅色调为主,基调色、辅助色和强调色之间的配色应协调平衡,快速路、主次干道以及公路、铁路、通航河道两侧建筑外立面基调色宜采用同色系或相近色系色彩。从工程项目规划开始,城乡规划部门就要提出建筑色彩控制的设计要求,明确建筑外立面的控制色谱或推荐色谱;特殊地区、重要地段、重大项目的建筑外立面色彩,应当组织专家论证;未按批准的建筑色彩进行建设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针对破旧的老城建筑立面,无锡市规定今后已建建筑外立面应依法定期清洗、粉饰,保持整洁、美观和完好;外立面褪色、破损的,建筑产权单位或产权人要及时按照原外立面色彩进行涂装、修复。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已建建筑色彩影响市容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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