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超额完成2012年建筑节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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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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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去年年底,广西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执行率为100%,施工阶段执行率为97.6%,全区累计节能55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2012年度节能任务。
  1年来,广西在建筑节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城市照明节能等方面均取得了新成绩。2012年,广西可再生能源共获国家补助资金约2.47亿元,一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超额完成任务。柳州市工业博物馆等3个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通过验收。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均较2011年有所提高。截至2012年11月,全区已建成投入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112座,累计处理生活污水约9.2亿吨,污水处理率达到70%。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75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8%。广西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及景观照明建设规模,据不完全统计,全区14个设区城市使用节能灯数量占到城市照明总量的66%,县级城市使用节能灯数量占到城市照明总量的52.5%。
  按照规划,广西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到2015年年底,广西新建建筑将全部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验收,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比例达到98%;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以上,新建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实现区内适宜地区可再生能源消耗量占建筑能耗比例的5%以上,完成“十二五”期间节能220万吨标准煤的总目标;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其中县城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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