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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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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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汛以来,黑龙江省多地连续降雨,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对此,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雨期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雨期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点环节部位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立即对企业所属全部施工现场全面进行安全检查排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雨期汛期安全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编制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撤出人员,停工整改。各地要对企业自检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现场带班制度、层级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其立即整改,限期完成,并落实专人跟踪问效,对重大隐患要报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彻底,整治到位。要加大对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到岗,现场带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按上限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订安全措施,完善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加强演练;增强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严格落实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及安全检查制度。要严格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各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问题,情况严重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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