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下月施行建筑节能工作月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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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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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跟踪督促湖北省各地“十二五”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进展,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依据湖北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的《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建筑节能重点工作,从2013年11月起,湖北省将实行建筑节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
  根据报送要求,各地报送内容为以下6个方面的进展情况:新建节能建筑,包括当月新增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已竣工验收备案)的个数、建筑面积;绿色建筑发展,包括当月绿色建筑创建项目进展和取得国家评价标识项目的名称、类型、建筑面积、标识星级和标识类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包括当月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类型、个数、面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当月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个数、类型和面积;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包括当月新增公共建筑能耗监测项目个数、面积和进度;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包括新出台的建筑节能相关文件、办法、管理规定等,包括建筑节能管理创新机制。(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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