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两办出台新规 拖欠农民工薪水取消招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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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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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1月28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共同出台《yabo在线官网(中国)官方网站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负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所建设的项目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因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所欠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建项目工资支付负总责,因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原因引发工资拖欠,或已按分包合同支付工程款,分包企业仍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或先行垫付所欠工资,不得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确实拿不出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所欠工资,并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对农民工的欠薪举报投诉,要及时受理,做到有案必接、有报必查。《意见》提出要实行无障碍举报投诉制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政府清欠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班,畅通投诉渠道。督促落实建筑施工项目信息公示制度,明示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信息和属地监管机构办公地址、投诉电话,解决群众讨薪无门的问题。
  该《意见》提出,要将拖欠工资纳入社会风险评价体系,对有拖欠记录的建设单位,取消其招标资格;对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施工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该《意见》还提出,对人社部门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早介入,确保案件快立、快查、快审、快结;各级人民法院对相关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尽快执结;检察机关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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