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对建筑业企业开启“动态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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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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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针对在本省注册并取得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以上类别的外省进陕企业等进行日常监管与动态考核。
  日常监管:突出问题将预警或约谈
  据悉,监管内容包括工程业绩和主要技术指标情况;注册人员、技术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履约履职情况;是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
  陕西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通过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和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仍符合资质标准及市场行为是否规范进行动态监管。对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和注册人员,可以采用预警提示或约谈等措施,督促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回其资质。
  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具体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三级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动态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企业限期三个月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不再受理其延期、增项、升级、变更和出省等业务,情节严重的撤回其资质。
  资质动态考核:考核名单将随机抽取
  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名单主要从下一年度资质有效期到期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一个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只参加一次动态考核。对有不良行为、不按时上报统计报表的、信用排名靠后的企业重点考核,在资质有效期内可多次考核。施工企业总承包一级、二级、专业承包一级、二级抽取比例不少于同等级企业总数的5%;工程监理企业甲级、乙级、丙级抽取比例不少于同等级企业总数的10%;招标代理机构甲级、乙级、暂定级抽取比例不少于同等级企业总数的10%;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暂乙级抽取比例不少于同等级企业总数的10%。
  据了解,为更好的实施动态监管、配合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在本省注册和外省进陕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的基本信息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信息采集。按时完成信息采集的企业信息将自动转入全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备案,形成信用基本信息,并获得信用基础分值。企业人员信息自动转入从业人员数据库备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从业人员数据库信息和实名制管理职责分工,制作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卡,企业领取实名卡后,自动记录企业实名制管理信用分值,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不按时上报信息、领取实名卡的企业,信用分按0分计算。(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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