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处罚不良建筑设计相关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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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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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建筑规划设计走上鼓励原创、重视质量、节约资源、传承文化的良性发展道路,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建筑规划设计管理,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设计质量低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设计企业和人员。
  当前,在城市建设中,有的建筑贪大求洋、媚俗怪异,有的建筑盲目模仿、抄袭复制,导致一些地方“山寨”建筑频出,触及公众审美底线,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通知指出,要端正建筑设计理念,坚持经济适用、美观大方、绿色低碳、回归建筑基本属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地域特色。同时,严格建筑设计规划审查。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间的衔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将有关建筑风格、色彩材质、绿化景观等要求纳入规划条件。此外,还要加强公共建筑设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标准,加大对国有企业和社会投资项目的指导监督力度,坚决制止好大喜功、超标准建设,并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公众参与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
  通知强调,强化设计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设计质量低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设计,要依法对设计企业和设计人员进行处罚。对违规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反职业道德、敷衍塞责或以权谋私的设计规划审查专家,要依法取消其资格并追究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尊重建筑设计规律,尊重专家意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形象工程,慎用标志性建筑。对因个人喜好随意干预建筑设计,造成不良影响的,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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