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县域工程质量将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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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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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就进一步提升县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出台指导意见,拟从完善诚信管理体系、推进电子招投标、建立巡查台账、建立重大危险源“点”档案、委托第三方开展质量调查、定期组织观摩示范工程、拓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渠道等工作入手,创新改进县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狠抓薄弱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县域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近年来,自治区县城尤其是偏远县的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提升程度不高,仍存在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降低质量标准、违法违章施工、施工安全事故多发、执法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县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仍是薄弱环节,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工程的监管亟待加强。
  根据指导意见,各县(市、区)应进一步完善建筑业诚信管理体系,加快本地建筑业企业入库进程,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本地建筑业企业的入库工作,为有效实现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奠定基础。
  在已建立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形市场的设区市,鼓励其所辖县(市、区)的招投标工作进入设区市的有形市场进行交易。同时,各设区市要加快推进电子招投标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区有1/3的设区市采用电子招投标,到2017年全区全部实行电子招投标。
  各县(市、区)安全监督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编制安全监督计划,确定监督要点,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前提条件申报表”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查,重点核查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现场开工条件等方面内容,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一律不准开工。
  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大对所辖区域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巡查力度,每个月对所辖区域建设工程项目全部巡查一次,巡查时建立详细台账。同时,巡查中要监管、服务并重,为建设工地及时提供必要的管理指导和技术服务。
  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对所监管工程的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于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建立“点”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不定期检查,对隐患整改实施跟踪落实。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调查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独立第三方对各县(市、区)的建设工程质量开展满意度调查,建立统一的投诉通道,并将建设工程质量满意度调查和投诉率统计结果纳入相关绩效考核。
  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成效显著的工程项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定期组织现场集中观摩,以形成典型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各设区市及各县(市、区)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观摩会。
  此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制度,向社会公开本地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积极受理,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严格查处,并将核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中国建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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