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在建工程未经安全检查节后不得擅自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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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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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建筑施工复工安全检查。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通过安全检查,未经检查合格、未经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春节后,广西各地建筑施工工地迎来了一波开工复工潮。大量务工人员将进入施工现场,同时新进、转岗人员也将增多,一旦思想松懈,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3月全国“两会”开幕在即,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意义深远。
  为此,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明确,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凡是未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擅自复工的,或者虽开展了检查但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治理,或者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未到岗擅自复工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该厅要求,全区所有建设工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为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工程,一律不得擅自复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本企业所属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监理单位及项目监理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专项检查,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法检查,深化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细致全面地实施节后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及时了解各工程项目新进、转岗工人情况,强化领导带班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据悉,2月23—26日,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市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8个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个市抽查2家施工企业、1家监理企业、2个在建工程。(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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