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查处曝光招投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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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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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招标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将在2017年11月中旬以前完成专项整治。昨天,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举行,部署整治任务,会议明确: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将进行公开通报、集中曝光,并依法给予相应的惩处。

  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项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实事工程全面铺开,必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选择优秀承建队伍,才能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由于利益驱使和制度的漏洞,多年来招投标存在问题不少。有的建设单位操纵代理、幕后授意,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明招暗定,为意中单位量身定制设条件;有的建设单位前期准备不足仓促开工,标后工程变更较多,投资控制难以落实;有的建设单位建设过程中现场管理不到位,对承包单位违规行为熟视无睹;少数代理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合谋操纵围标串标等。上述这些问题在苏州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市场秩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及纪委全会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日前印发的《苏州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分5个阶段开展,分别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互查互促阶段、整理小结阶段和整改提高阶段。

  专项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2015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招标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其中有3类项目必查:2016年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2015年度应当公开招投标未公开招投标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2015年度有招投标方面投诉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整治的重点有16项,包括项目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肢解发包行为,招标人是否存在规避招标的行为;投标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挂靠行为;工程变更是否实施监管,项目重大变更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评标专家是否存在违规及不公正评标行为等等。

  会议要求,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入手,要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招投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同时找出问题症结所在,着力打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工程招投标管理体系,营造诚信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摘自 《苏州日报》 2017.06.06 记者 徐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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