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达标 一律不得开(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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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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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做好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和扬尘治理工作。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复工前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通知要求,要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复工前要对现场各类机械、施工机具进行严格检查,认真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转工作,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要全面检查施工用电,对总配、分配及专用电箱内各配件进行逐一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对配电线路要进行严格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线路,严禁乱拖乱拉。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网、安全帽和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要及时购置、更换;对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落实情况要认真检查。
  按照安全标准化工作和扬尘治理的要求,全面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验收,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和扬尘治理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复)工建设。
  通知还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督导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逐项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人员,直至隐患消除。(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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