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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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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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通知,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部要重视和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监理单位要认真核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禁止无证人员上岗。
  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彻底、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并落实专人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对隐患整改不落实、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严禁复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跟踪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全省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前必须安全检查合格,并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复工检查签字资料作为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备查。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   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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