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局宁波地铁3号线项目部深入一线向农民工宣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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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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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于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对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4月12日上午,中铁十局宁波地铁3号线项目部组织宣讲队深入一线为农民工宣贯《条例》。
  宣讲队首先向农民工宣贯了《条例》重点内容,主要就农民工关注的工资发放方式、发放时间、劳务关系、维权渠道等重点问题作了详细解答,并叮嘱农民工遇到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反映,采取合理合法和谐的方式解决。
  中铁十局宁波地铁3号线项目部自2015年进场施工以来,始终将农民工工资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农工工资“无欠薪”领导小组,结合实名制管理,项目部建立了“无欠薪”综合管理办法,制定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户账户、民工工资保证金、总包代发工资制度、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卡、维权信息告示等六项制度。数年来,项目部坚持做农民工的“娘家人”,保障农民工权益不受侵犯,没发生过一起民工讨薪事件,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口碑。
  项目部将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用工管理,保障施工生产有序进行,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通讯员:张婉 邓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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