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农民工住房、医疗、教育等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收入相对较低,其住房问题是我国快速城镇化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解决农民工的住房困难问题,一方面要坚持市场化的方向,要充分发挥市场在住房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农民工根据自身的需要在市场上租房或者买房;另一方面要强化政府乃至于企业的责任,为农民工提供保障性住房,满足他们基本的住房需要,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
张学勤介绍了农民工住房保障方面下一步将重点开展的四项工作。一是地方政府要转变观念,在制订住房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的因素。二是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工,要在住房保障制度上做到全覆盖。三是地方各级政府要改善农民工居住相对比较集中的居住区的基础环境,既包括基础设施条件也包括公共服务环境。四是要强化用工企业的责任。用工量比较大的、用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应该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和居住设施。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可以集中建设农民工公寓或是农民工宿舍,一部分企业也可以在自用土地上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