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要力争达到48%以上。”《四川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这一城镇化的五年目标。
目标确定,重在落实。在日前召开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洪波作的题为《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以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确保“十二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目标任务,他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促进投资和消费双增长的重要引擎,是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城乡发展质量的战略取向;是“促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必须从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全省“十二五”时期这一重大战略任务,认真做好新型城镇化这篇大文章。
完成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48%的目标,全省城镇化率年均需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5年将增加600多万城镇人口,全省城镇人口将达到4000万人左右。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万亿元,建筑业总产值完成近3万亿元;设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县城达到10平方米;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县城达到40%;设市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0%,县城民用燃气普及率达到50%;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均达到8平方米以上。完成这些目标任务,对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该省提出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确保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新突破的基本思路。今年,要以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强劲动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确保“十二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良好开局,并着力抓好五项工作:
坚持科学规划,引导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一要加强规划衔接工作,认真抓好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好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和区域性基础设施布局等重大事项,建立层次分明、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二要及时启动新一轮城镇规划修编工作,加快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和“四大城镇群”区域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城镇规划编制特别是做好区域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抓好“十二五”新一轮城镇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进一步提高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覆盖率,探索覆盖市、县全域的总体规划编制,将城镇体系和村镇体系分别纳入市、县总体规划,县城和3万人口以上的镇都要按城市进行规划建设。三要抓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编制,3月底形成初步规划成果,5月底完成规划任务。
优化空间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以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依托、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加快培育四大城镇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大力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着力完善功能,提高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要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一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镇交通、电 力、通信、供水、供气、防洪等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镇教育、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二要加快构建符合省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住房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在全省住房供应中的比重,尤其是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解决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困难问题。三要坚持节约集约发展,加强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工作,倡导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四要加强城镇管理,提高城镇在集聚生产要素、促进产业发展以及吸纳就业人口等方面的综合承载能力。五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通过政府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城镇投融资体制。
加强产业支撑,联动推进城镇和产业发展。要把工业化和城镇化统筹起来,按照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城镇化促进工业化的工作思路,以城镇群为依托统筹区域城镇体系和产业发展布局,着力打造城镇群、培育产业集群。要以城镇为载体统筹城镇规划建设和产业园区发展,根据城镇总体规划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将各类产业园区纳入城镇规划区范围进行布局,统筹中心城区与产业园区配套发展,联动推进城镇新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向城镇集中、向园区集中,使产业园区成为城镇空间拓展和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同时,要支持重点小城镇特色工业集中区建设,充分利用小城镇连接城乡的区位特点和协同城乡的分工特点,促进城镇技术资金与农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良性互动与优化配置。(来源:《中国建设报》)
改革创新制度,消除城乡二元政策体制障碍。要改革创新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推动户籍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落户条件,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发挥重点小城镇的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入城镇居住和创业,就近转为城镇居民;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自由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