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上调“十二五”节能减排四大约束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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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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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28日公布“十二五”期间和今年我国工业节能减排四大约束性指标,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用水量三项指标均较去年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初步确定的目标有所提高。分析人士认为,由于节能减排及近期PPI走高,钢铁、水泥等工业品“提价”现象普遍出现,工业企业近期较高的利润和收入增速有望保持。 

     根据工信部最新公布的数字,2015年我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用水量分别要比“十一五”末降低18%、18%以上和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要提高到72%左右。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表示,这些指标比去年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初步确定的目标略有调整,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之外,其他三项指标要求更高。当时确定的是“力争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比‘十一五’末均降低16%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左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6%左右”。

     分解到2011年,苏波表示今年这四项指标同比要分别降低4%、4%以上和7%左右以及提高2.2个百分点。相比较去年底提出的目标,除了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下降5%调整为7%之外,其他指标均未发生变化。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周长益表示,这次提出的目标属于“踮起脚来够得着”的目标。“工业作为我国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应发挥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对指标应该有更高要求,如果指标过低,约束力不够,难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周长益进一步表示,各地方将抓紧研究提出今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工信部不对地方提出考核要求,但将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协助各地实现确定的目标。

     此外苏波还透露,工信部正在组织编制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初步确定“十二五”时期拟采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及工业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和氨氮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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