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了10个省、市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审计调查结果。审查发现,10个省、市共94个投资项目及项目执行单位存在违规问题。其中,18个项目建设或执行单位用已完工项目或主体工程已完工项目申请、使用虚假资料申报或多头申报等违规方式,获得中央投资13915万元。
据介绍,为加强对中央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去年6月—9月,审计署对吉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陕西、南京、大连、宁波、青岛等10个省、市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中央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揽子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在10省(市)取得了明显成效。10个省、市在及时转批分解和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计划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安排地方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带动了社会投资,推动经济发展保持总体向好势头。
审计署称,从审计调查和重点抽查情况看,相关部门和10个省、市能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项目建设单位基本能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管理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等问题。
不过,审计调查中也发现,10个省(市)共94个投资项目及项目执行单位存在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够严格,资金和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包括承担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66个、地方投资项目5个、社会投资项目23个。其中,18个项目建设或执行单位用已完工项目或主体工程已完工项目申请、使用虚假资料申报或多头申报等违规方式,获得中央投资13915万元,46个项目执行国家土地和环境保护政策不够严格,35个项目建设的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来源:《中华建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