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境外资产监管缰绳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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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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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中央企业(简称央企)暗存的境外资产亏损风险,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对央企境外资产管理和产权转让正式立规,收紧央企境外资产监管缰绳。

  7月1日,《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境外产权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实施。

  这意味着高达4万亿元、接近央企总资产1/5的境外资产在监管制度上将得到规范。“《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和《境外产权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推动央企实现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加快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超4万亿元资产存在安全隐患

  央企的境外资产到底有多少?今年2月22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给出的答案是:截至2009年底,央企境外资产总额占央企总资产的19%,当年实现的利润占央企利润总额的37%。国资委的统计数字显示,央企的境外资产在去年就已经超过4万亿元。

  “这个数字说明央企的效益整体还不错,说明我们实施的‘走出去’的战略是对的,也说明中国企业在很多方面具有比较优势。”邵宁说。但是,他也坦承,央企在境外投资中还存在国际化经营能力不强,国际化人才短缺,企业的经营层对国外法律环境、经营环境不够熟悉等一些国际化经营短板。这导致一些央企在境外投资时出现亏损。

  事实上,央企境外资产亏损不乏血的教训。2007年,国资委公布中航油燃油套期保值巨亏5.5亿美元;去年,中铁建在沙特的项目预亏41亿元人民币;今年,由于利比亚发生国内战争,中冶、中铁建、中国建筑、葛洲坝集团等央企在利比亚搁浅的在建工程总金额高达400多亿元人民币。

  “从中航油燃油套期保值巨亏5.5亿美元,到中铁建在沙特的项目预亏41亿元人民币,再到部分央企在利比亚的工程项目搁浅可能导致的巨额亏损,央企境外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形势越来越复杂。这是监管层痛下决心加强央企境外资产监管的最主要的原因。”一位长期关注央企境外投资的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监管层立规对责任主体问责

  在今年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上,邵宁透露,为规避上述风险,目前,国资委业务局正在研究制定《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和《境外产权管理办法》。核心内容便是通过科学方式认定亏损,追究责任。

  4个多月后,《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和《境外产权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实施。《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坚持落实管理责任、严控重大事项、规范特殊业务的定位,既对央企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作出较为完整的规定,又对境外经营中普遍存在且易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个人代持股权、离岸公司监管、外派人员薪酬等特殊业务提出了规范要求。《境外产权管理办法》牢牢把握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这一核心,坚持重规范、少审批的指导思想,强调产权归属原则与注册地适用原则相结合,明确央企是其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并在具体规范中予以体现,填补了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的空白。

  而备受央企关注的是,《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和《境外产权管理办法》均明确了央企是其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央企及其各级子企业有关责任人员由于管理不当,未履行对境外国有产权的监管责任,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问责。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这是国资委首次明确将央企作为责任主体,也意味着今后央企的负责人必须要为海外投资失误埋单。

  鼓励“走出去”与监管不矛盾

  收紧监管缰绳是否会成为央企“走出去”的羁绊?央企的负责人是否会因为怕承担境外资产亏损的责任而变得缩手缩脚?鼓励央企“走出去”的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的矛盾如何才能化解?

  “近几年来,央企境外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境外经营领域逐步拓宽,境外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日趋复杂。许多央企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重视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创新了不少好做法,总结了不少好经验,收到了显著成效。”邵宁说。

  从邵宁的表述可以看出,作为监管层的国资委,不仅不会限制央企进行境外投资,还会鼓励央企“走出去”进行境外投资。

  国资委研究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和《境外产权管理办法》的出台,让央企今后在海外投资监管方面有法可依,是针对以前央企在境外投资时由于相关责任人主体不明确导致亏损了没有人承担责任这一现象而设立的。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后,央企在境外投资过程中将更为谨慎,决策将更加科学。对于防范央企负责人进行内幕交易、圈钱交易,对风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有人担忧的央企负责人是否会因为怕承担境外资产亏损的责任而变得缩手缩脚,不利于企业“走出去”的问题,该负责人给予了反驳:“加强对央企境外资产监管的目的是为了让央企的境外投资不偏离正确的轨道,而不是给央企实施‘走出去’战略设立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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