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凡在开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均属本次检查范围。检查内容主要有:建设工程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建设工程是否办理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工程是否依法进行了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情况,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行为,施工企业是否存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监理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企业内部的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掩盖,积极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综合检查阶段采用现场听取汇报、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检查组。在综合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对存在问题的工程进行复查,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汇总。检查结果在全行业内进行通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严重问题和整改不积极、不及时、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