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适当降低新建高速铁路运营初期的速度,对拟建铁路项目重新组织安全评估。
会议指出,全面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对实现铁路尤其是新建高速铁路安全运营,对我国铁路事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为切实做好铁路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会议决定进一步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开展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成立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专家参加的有充分权威的国务院检查组,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设备质量和运营安全保障情况,在建项目设计、质量和安全情况,职工教育培训和关键岗位人员合格上岗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系统梳理,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检查情况要向国务院报告。
(二)适当降低新建高速铁路运营初期的速度。新建高速铁路运营初期,要根据不同线路实际情况,科学评估,适当降低运营速度,以利于增加安全冗余,改进技术和管理,积累安全管理经验。
(三)对已经批准但尚未开工的铁路建设项目,重新组织系统的安全评估。暂停审批新的铁路建设项目,并对已受理的项目进行深入论证,合理确定项目的技术标准、建设方案。
会议指出,以上三项措施涉及面广,任务复杂繁重,要科学部署,周密细致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要求在查清和消除隐患、全面加强薄弱环节基础上,重点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体系,规范新建高速铁路开通条件,严格设备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理顺铁路运输组织体系和作业程序,打牢铁路安全生产的基础。整改工作要注意借鉴和汲取国际经验。同时要求科学编制“十二五”铁路发展规划。合理确定铁路等级、速度目标值等核心指标,完善安全标准,更加注重新技术、新装备开发应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大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投入。完善和落实运营风险和安全评估机制,全面开展后评估工作。
会议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地继续发展高速铁路,但必须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切实把每一项工程都建成优质工程。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在建的高铁项目,正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组织,严格禁止建设项目赶工期,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工程验收。总之,工程建设进度要服从质量安全。 (来源:《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