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今年10月31日发布,并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设计优化、节能环保的原则,并针对该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总结实践经验、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标准》适用于该省新建、改建、配建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
《标准》的出台不仅在全省尚属首次,而且在全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是安徽省针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方面的一大创新,标志着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从此迈向有标准可依的规范化推进阶段。
《标准》充分结合了该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居民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同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为今后更好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全过程、一整套的规范技术体系。内容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区规划、住区设施、建筑设计、建筑设备、室内装修、住房性能、施工与验收10个部分及附录。
《标准》最大的亮点在于,它是一部安徽省地方强制性标准,是针对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分别对住区选址、无障碍住房、套型基本空间、装修对结构影响、室内基本装修、施工材料和产品的进场验收以及住房分户验收等相关内容,制订了8条强制性条款。《标准》还从人性化和保障性住房使用对象特点和需求等角度考虑,对保障性住房住区停车车位配置、增设符合其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将有效解决和避免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规划设计不合理、公共配套设施不齐全、基本装修不到位、施工质量不过关等弊端和问题,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品质和质量。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累计解决了近50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今后5年,该省将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70万套,到“十二五”末,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20%左右。
《标准》是对过去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经验的总结和提升,它的颁布与实施将有助于该省更好地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使保障性住房建设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使人民群众住上放心房、称心房,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好、实施好。(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