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青海省省外入青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企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2011年度省外进青建设队伍进行了业绩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施工和监理企业依法作出了相应处罚。
通过对547家省外进青建设队伍在综合管理、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诚信行为(含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考核,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优良企业19家、合格350家、基本合格113家、不合格65家。该厅对65家考核不合格企业作出如下处理:9家企业被通报批评,8家企业1年内不准在青海省承揽建设工程业务,20家企业被清出该省建筑市场,其余28家不合格企业已在日常监管中作出处理。这28家企业中,13家受到了通报批评、8家1年内不准在青海省承揽建设工程业务、7家被清出青海省建筑市场。
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和省外进青建设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完善监管方式,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和高效服务。(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