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市监管局多管齐下数措并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收到明显效果。
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按照《建筑法》的要求,凡是投资3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建筑结构3层以上的工程,不论建设区域在城在乡,不论投资性质姓公姓私,不论参建单位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不论管辖权限在市里还是在区县,全部纳入安全监督范围,确保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不留盲区,不留空白。
改进监管方式。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包干,确保责任到人;通过实施差异化管理,对重大项目、重要基础设施、成片住宅小区等重点工程,以及开发区工程、城乡接合部工程、低资质企业承包的工程,和一般性工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严加防范,抓两头、促中间。强化市场与现场的联动。现场的管理状况与市场竞争挂钩,以现场带市场,以市场促现场。
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真开展季节性和各类专项检查,尤其是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抓好隐患排查和“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严格执法情理交融。在监督执法中,既要热情服务,又要严格执法,不讲情面,敢于碰硬。对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通报的通报,情节严重的坚决清出建筑市场。(日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