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工作,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连日来对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展开专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各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机构能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办法》和《实施细则》,劳动保险费收缴、拨付、划转管理规范、有序。截至目前,全区已收缴劳动保险费2.3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银川市、灵武市、惠农区实现了同期翻倍增长,确保了建筑业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补、育有所保、生活有依靠”,切实保障了建筑企业职工的利益。
对于个别市县执行政策不严、收缴率不高,分期缴纳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宁夏住建厅及时进行了纠正,并要求相关市县严格执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全年收缴任务高标准完成;同时要及时向施工企业拨付建筑工程劳保费,切实保障建筑业职工利益。 (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