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5个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和曝光,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1个节能材料生产企业,撤消节能系统备案证明;对提供不合格节能材料的6个生产企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和曝光。记者12月3日从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专项抽检讲评会上了解到,继续加大专项抽检的力度,确保上海工地现场建筑节能工作有序推进。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无机保温砂浆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质监总站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建筑节能材料质量专项监督抽检。本次专项监督抽检涉及全市11个区县共28个在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其中保障性住宅工程21个,占受检工程总数的75%;共抽样检测建筑节能材料70组。在所抽检的70组节能材料中,保温材料占27组。70组节能材料经检测总体合格率为76.8%。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制作现场笔录两份、开具质量问题整改指令单18份,涉及19个单位工程。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表明,该市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建筑节能专项监管机制得到完善,各参建单位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意识明显加强。但节能产品抽检合格率低、节能材料的选型不按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潘延平在讲评中强调,首先对节能保温生产企业提出要求,要加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严格按《规程》要求组织生产,对无机保温砂浆应用原材料应精挑细选,同时加强产品出厂检验;应及时向用户提供《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备案登记使用现场核验单》和统一版本质量保证书,质量保证书内容应填写完整,送货数量一律采用大写。其次对设计单位提出要求,要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节能保温材料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明确外墙保温面砖饰面系统中面砖粘结剂和面砖勾缝剂的设计要求;明确外墙外保温涂料饰面系统中腻子的设计要求。再次对施工、监理单位提出要求,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无机保温砂浆系统应用技术规程》,严格按新规程组织施工;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复试,对外保温系统用面砖粘结剂、外保温系统用面砖勾缝剂和外保温系统用腻子产品应依据标准进行现场送样检测;节能保温系统的组成材料及部品件应全部由系统供应商生产或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采购系统材料。
12月4日,2012年度建筑材料质量不合格相关企业强制培训班在上海举行。86家来自建筑材料质量不合格相关企业的法人代表进行强制培训,并接受集体约谈。上海市建设工程安质监总站站长黄忠辉主持开学典礼。
这次强制培训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学校共同举办。按照惯例,上海市安质监总站在全市组织各类建筑材料监督抽检,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予以黄牌警告,两次不合格的则清出上海市场。对于在历次监督抽检中生产不合格建材的建材生产企业和使用不合格建材的施工企业,该市安质监总站委托上海市工程建设进修学校,对其法人进行强制培训。培训班首先进行了集体约谈。该市安质监总站副站长潘延平向86家施工、建材企业提出了四点要求。他希望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解决好“制度上墙”,说一套做一套的“两张皮”现象;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注重质量人才的培养;加大奖优治劣的力度。
黄忠辉指出,在规范、法律、标准都健全的情况下,为什么总会出现结构性建材质量、瘦身钢筋、节能材料以次充好等行业问题,归根结底是企业在自身建设中存在重大缺陷,员工执行力差,企业自控力丧失,处罚力度不够等,都是导致建材质量存在问题的主要因素。今后,市安质监总站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大查处力度,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