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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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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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并获得补助资金5000万元。今后两年内,该市还将新建和改造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筑应用面积约200万平方米。
  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连云港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该市规定,从2008年3月起,有热水需求的12层及以下新建民用建筑必须统一设计、统一施工,与建筑物同步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时,大力推动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水源热泵、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
  自2008年至今,连云港市共实施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各类建筑节能示范工程20多项,申请经费超过1亿元。2008年,苏北第一个地板下钻孔项目、采用地源热泵的海关办公楼被评为国家级节能示范项目。赣榆县、东海县先后被评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县,徐圩新区被评为绿色建筑示范区。目前,连云港市已建成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项目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项目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据测算,已经建成的可再生能源建筑一年可节约标准煤12.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31.86万吨。(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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