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在申报评选、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介绍,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了《江西省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暂行办法》,并会同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对保护规划进行了严格的评审,同时将保护规划编制情况纳入了新型城镇化考核体系,并要求所有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都必须编制保护规划。同时,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厅已安排200多万元专项经费支持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大部分市、县政府从财政预算中落实了保护规划的编制经费,使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得以全面展开。截至今年1月底,在全省84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近九成编制了保护规划,其中40个按要求完成了保护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35个已启动或基本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为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江西省各地纷纷制订相应的保护管理办法,成立保护管理机构。据统计,目前,全省已有62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制订了保护管理办法,有70个设置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共配置相关管理人员1011人。一些地方还成立了古村镇保护协会,初步构建了政府、村民理事会和广大村民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