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无质量安全保证工程一律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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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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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将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施工安全、材料进场、建筑扬尘4个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对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将责令其停工整改。
  据介绍,今年山东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预期目标是:工程主体确保结构安全,一次验收合格率98%以上,住宅质量通病治理覆盖率90%以上;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为实现这一目标,山东省将深入开展4个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力争用3年 5年时间基本解决现有的通病问题;专项整治施工安全,有效解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施工坍塌“三大事故顽疾”;专项整治建筑材料进场,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进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筑扬尘,确保建筑扬尘治理年内见效。
  山东省加大部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法定程序、制度和包靠制度,增加监督人员,提高监督频次,实施全程监督。
  此外,该省还将加大督察处罚力度。凡是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律停工整改;凡是参与非法违法建设的,一律计入不良行为并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凡是因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一律公开曝光;凡是有问题拒不整改或屡纠屡犯、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清出建筑市场。已经发生的事故,必须依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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