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计划实行五条措施保障2013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推进

  • 来源:
  • 点击量:9,426
  • 发布时间:2013-05-13
  • 分享到:
  今年,肇庆市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新引进中高级人才公寓房、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住房、水上住家船上岸安置家庭住房等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范畴,一起谋划,一起推进。
  目前,肇庆各县市区均已启动水上住家船安置房建设,确保按照2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709户水上住家船上岸安置工作3年任务2年完成。其中端州区6户,鼎湖区45户,高要市29户,四会市224户,德庆县18户,广宁县72户,怀集县82户,封开县233户。同时,除市直、端州区及高新区外,各县(市、区)分别启动了乡镇卫生院安置房建设。高新区214套保障性住房已全部开工建设;四会市水上住家船上岸安置房已完成桩基础施工;怀集县乡镇卫生院安置房已完成设计和立项等前期工作,计划在8月底动工建设;封开县乡镇卫生院安置房部分已开工建设;德庆县计划在5月底完成租赁补贴发放,新建项目在8月底动工建设。
  (五)创新住房保障建设模式
  根据《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精神,市直保障性住房建设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公司化管理、商业化运营”的新型建设模式,成立了市直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全面负责市直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物业管理。目前,公司已开始运营,积极筹措建设用地,落实建设方案,编制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全力保障2013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推进的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广东省对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新建项目必须于10月底前开工建设,筹集房源在5月底落实到位,租赁补贴在7月底发放到位,竣工1981套。为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下阶段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房、水上居民安置房、人才公寓房、乡镇卫生院周转房等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刚参加工作稳定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中员)公租房,按当年下达任务数,当年开工完成。水上居民安置房,按照市调研组提供的家庭名册户数,按照《肇庆市水上住家船上岸安置方案》要求,今年启动,3年任务2年完成。乡镇卫生院周转房,按照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面启动,逐步推进,2016年前完成。人才公寓房建设,按照各县(市区)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定位,按照市直350套、高新区250套、其他各县(市区)各不低于50套起数安排,今年必须启动,早日落实建成。各县(市区)统筹兼顾,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土地和资金,确保工作落实。
  (二)建立月报工作制度,提速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结合肇庆今年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做到了早谋划、早落实,住房保障工作全面提速,进度比原计划提前。各县(市、区)要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yabo在线官网(中国)官方网站2013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以及市领导分工联系重点项目、重点工业企业安排的通知》(肇发[2013]3号)和机关作风建设年的精神,建立住房保障工作月报制度,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度的统计汇报,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目标任务落实和进展情况,以书面报肇庆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每月3日前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各地情况综合后报肇庆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分工联系住房保障重点项目的市领导,确保工作进度不脱节、不落后。采取措施,加快对新建项目和筹集房源的调度和督导,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担负起牵头职责,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地与发改、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沟通,确保资金、土地、税费等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做好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争取新建项目尽早开工。对原计划10月底前开工的项目,自我加压,确保9月底全部开工建设。对已开工的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同时续建项目要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竣工(基本建成)任务完成。要抓住施工的大好季节,狠抓工期,确保今年的竣工目标。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肇庆市住保部门将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审计制等各项制度。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今年新开工项目工地全部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视频全覆盖,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无事故,工程质量要“保证市优,争取省优”,打造安全、优质的惠民工程。
  (四)加强审核监管,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
  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分配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家庭收入及资产核查工作,年内要组织相关单位对住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保障性住房居住条件的,规劝其退出。同时,各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民政、社保、税务、工商、卫生等部门对申请保障住房的对象进行联合审查,把好入住审核关,使保障性住房公平、有效、准确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五)加强督查督办,做好项目进度跟踪汇报机制。
  按照肇庆市的工作部署,由肇庆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审定后向全市通报。肇庆市住建局要成立督查组,不定时深入各责任主体单位或建设工地实施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敦促整改,并分别在5月、10月、12月,对建设项目落实、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完成目标等情况进行检查或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注yabo在线官网(中国)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