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了由河南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订的《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已经下发至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间,新建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的2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50%以上。具体措施是:自2014年起,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及绿色生态城区的新建项目、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对国家强制推行绿色建筑的项目全部实行精装修;对产业化住宅项目100%一次性装修到位;对产业化保障性住房项目,装修应符合相关要求;对非保障性住房项目,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
此次推出的《方案》较引人注目的条款是:河南省新建建筑将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其中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将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民用建筑也要公示绿色信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实行民用建筑绿色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要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将民用建筑的绿色性能以张贴、载明等方式予以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必须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对新建保障房要全面执行绿色标准,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2015年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实施率达98%以上。
此外,《方案》还对居住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新型建材、可再生能源及新型能源的建筑利用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