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试点农房抗震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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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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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善农村百姓居住环境,山西省在大同、朔州、忻州开展1万户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通过新建、加固等方式,指导农户建设安全、舒适、节能、美观的住宅,整体提高住房抗震、节能水平,并逐步推广。改建后的住房须达抗震、节能标准。对新建或加固符合抗震、节能要求住房的农户,各级财政平均每户补助3万元。
  申请改建须具备以下条件:村庄70%以上农房不符合抗震要求、60%以上住房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农户自愿申请参加、符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布局要求。在改建村庄内,现有住房不符合抗震要求、自愿申请参加的农户,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新建住宅应是本村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自用住宅,商品房开发不予补助。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的村庄,不在实施范围内。符合条件者,由村集体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并建立农户鉴定信息档案后,报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试点村庄。
  试点城市将针对不同村庄的情况,选择相应的建设方式。以补充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注重对原有村庄形态和住宅性能的充分利用,对农村住房进行梳理式抗震节能改造等。村民的住房建设,需结合本村和原建的情况,开展对应的建设。鼓励集中建设农村新社区,同时支持农户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没有加固价值的危旧房,按照抗震节能标准,就地就近新建。(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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