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切实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出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制度》。
根据该制度,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或2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将由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挂牌督办部门应向被挂牌督办部门出具《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信息。
据了解,挂牌督办时限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一般不超过1年。被挂牌督办部门接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应当针对被挂牌督办事由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积极配合挂牌督办部门开展督察和指导。经核查未达到要求的,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原则上继续挂牌督办时限不少于3个月,但不超过半年。(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