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由广东省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组织筹建的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75名社会监督员将“持证上岗”,参与、监督政府工程项目建设。
深圳市政府工程社会监督委员会由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筑领域专家和市民代表4个组别组成。其中,深圳市人大代表16人,市政协委员20人,建筑领域专家19人,市民代表20人。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建筑领域的专家分别由深圳市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和建筑业协会、监理工程师协会等社团推荐产生,市民代表则由公开报名,择优选聘产生。
为了让社会监督员更好地发挥作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制定了《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章程》。根据章程,社会监督员的权利主要包括:应邀参加工务署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检查、调研、培训等活动,了解相关信息,获得与工务署负责的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活动相关的有关文件、材料;了解工务署负责建设的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所反馈、转递、提供的群众意见的办理情况;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获邀参与工务署组织的检查、调查时,持颁发的《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员证》,享有与开展该项工作相适应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
同时,社会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参与深圳市政府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出谋划策,问诊把脉的作用,对政府工程项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工务署各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情况;监督该署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收集、反映市民对工务署政府工程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办理工务署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据悉,除了保密项目外,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的政府工程将全部对社会监督员开放,无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社会监督员凭《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员证》可以随时进入工地现场开展监督工作,并查阅相关资料。(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