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全过程实施严格的监管,确保陕西省保障性住房质量过关,让老百姓住上满意的房子。”在陕西省第十七次文明施工现场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冠军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严把保障房建设质量关。
通报:全省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受控
与去年同期相比,我省建筑施工事故起数下降2起,同比下降40%,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今年以来,全省共开展7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督查,共督查82个工程项目,89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19.13万平方米,共下发督查通报7份,对6个管理混乱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全省通报批评,停止1名外省项目经理在陕投标资格,停止2名监理工程师、1名建造师执业资格1年,将2家外省施工企业清除出陕西建筑市场。目前,全省保障房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问题:地暖保护层开裂等5方面问题不容忽视
督查中发现,有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由于部分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不规范,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和通病仍然在一定范围存在,影响了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
主要存在五方面问题:建筑节能,进场保温材料不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不做现场实体检验,保温饰面层不平整,部分建设单位甚至擅自取消外墙保温;门窗工程,使用质量低劣的塑钢窗,焊角开裂,翘曲变形,落地窗不使用钢化安全玻璃,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不填充保温弹性材料;楼地面工程,地辐射采暖地面保护层大面积开裂,多水房间与相邻房间地面无高低差;装修工程,内墙饰面瓷砖色差大,线条不顺,棱角不直,大面不平;设备安装电管脆断,开关、水龙头质量低劣,安装位置偏差大,高层建筑穿楼层排水管不设阻火圈。
监管:住宅工程不分户验收不予竣工验收
为加强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治理管理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规范质量监管,全力确保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按照要求,要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和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并做好验收记录,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标识,及时清退,不得使用。
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验收结束后,按户出具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由建设单位在综合验收结论栏内加盖分户验收专用章。未组织分户验收的工程项目,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处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企业降低资质 外省企业清出陕西市场
我省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从严处理,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对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一年内不得再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清出陕西市场;对被通报批评的个人,将停止执业直至吊销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建设单位擅自变更或降低设计标准、自行提供或明示、暗示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除对建设单位从重处罚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