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为新建大型公建贴“绿色”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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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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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广州、深圳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这标志着广东省将以低碳绿色建筑建设,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根据《方案》,广东省将合理确定符合本省实际的绿色建筑发展技术路线,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两万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房为重点,逐步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全省新建建筑中的比重。
  按照《方案》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广东省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广州市、深圳市新建的保障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新建保障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广州市、深圳市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0个以上的绿色生态城(园)区。到2020年年底,绿色建筑占全省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0%以上,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同期发达国家水平,公共建筑全面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据了解,《方案》包括大力实施城市降温行动,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严格落实重点建筑节能环保要求,完善绿色建筑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全力打造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不断加强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规范建筑拆除及建筑废弃物利用工作等内容。(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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