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总工会等8部门日前联合开展2013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能够足额拿到工资返乡过年。
像往年一样,一到年末岁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就被提上议事日程,这让笔者觉得五味杂陈。年年治理欠薪,欠薪年年有。在法律相对完善的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为什么还一直存在,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欠薪问题的根源除了用工者无良、无赖,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称以外,还在于社会信用机制缺失、执法执行力度不够、劳动者维权渠道不畅通。另外,农民工缺少“强势维权后盾”也是重要原因。目前农民工讨薪多是采取上门讨要方式,一些欠薪企业根本没有将他们的利益放在眼里。因此,各级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应承担起做农民工“强势维权代表”的责任。
一方面,治理欠薪要盯住拖欠的“重灾区”。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较为严重的政府投资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要督促其设立工资保证金,制订清欠计划,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对建筑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要制订有针对性的工资支付办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等。另一方面,要把治理欠薪的“关口”前移,把治理欠薪变成制度常态,而不能停留于年末集中算总账。政府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比如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欠薪者的违规成本,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平时就能得到保障,工资真正实现按月发放。只有这样,年末岁尾的各种讨薪行为才可能逐渐淡出公众视野。(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