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探索依法行政工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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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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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建设局制定实施了《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城乡建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时,优先采用综合指导说理等非强制式管理方式,可以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行为的认同感,减少行政管理纠纷,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的预期管理目的。目前,无锡市建设局在行政指导工作实施中,重点推进了重点工程项目行政辅导、行政管理建议、行政管理约谈、行政事项提示、行政执法告诫、行政处罚回访等工作,逐步将行政指导作为建设行业监管的新方式,实现行政指导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有机融合。按照重点工程项目行政辅导制度,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市建设管理部门将采用事前介入指导的方式,主动上门指导建设单位如何快速完善项目建设程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问题予以协调,为项目建设全程提供辅导服务。行政事项提示制度则规定,建设部门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各类证书即将到期、相关企业或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手续不完备、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建设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将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市场相关主体及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告知有关事项,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义务或者加强自律、自我纠正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告诫制度,体现了“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柔性执法理念。对建设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或暂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建设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告诫并责令改正;如当事人按行政告诫要求改正,可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近两个月,无锡市建设局先后对无锡国家传感信息中心、运河西路延伸工程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进行了行政辅导,对项目建设中的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指导性意见。针对部分施工企业建造师人数不满足资质标准的问题,无锡市建设管理部门对31家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了集中约谈,向相关企业详细讲解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建造师的标准、企业整改的时间、申报流程和相关要求,让企业负责人认识到建造师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行为也是一种“失信”行为,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主动进行整改。在行政约谈中,建设管理部门还告诫相关责任企业,如一年内再次发生同类问题,将会被直接撤回企业资质,企业也将由一般失信企业上升为较重失信行为企业,列入省、市公共信用系统黄名单。(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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